紅網株洲6月2日訊(通訊員 羅倩妮 張選果)陳某在茶樓打牌輸錢太多倍感心疼,在茶樓老闆高某的建議下負責“抽水”,所得盈利三七分賬,陳某得七份,組織賭博十餘天,陳某非法獲利三萬餘元。2014年5月30日,株洲市天元區檢察院以涉嫌開設賭場罪對陳某提起公訴。
  從2012年12月開始,陳某就一直在天元區某茶樓打牌。看到陳某輸錢太多,茶樓老闆高某給陳某指出一條“明路”,負責賭場內的抽水。陳某“抽水”所得錢先支付包廂、香煙和伙食等支出,再和高某三七分賬。
  從2013年5月底到6月底之間,陳某共組織了10餘天的賭局,一天有時一場,有時兩場,每場都有4至6小時。陳某說,“抽水”利潤很可觀,一場抽水大約有4000元,有時可以抽到5000元。
  但是,也有不“走運”的時候。如果少人的時候,陳某也要參賭。陳某大約參賭4次,最多的一次輸了12萬元。
  據陳某供述,為了加快資金周轉,他的賭場內還有人“放點”,即高利貸。如果借一萬元,三天之內除了本金,還有500元利息。超過三天不還就加500元。
  民警在調查中發現,賭場內還存在其他違法行為。如果參賭人員要吸毒,陳某會打電話叫人送毒品來。6月的一天,他就電話聯繫要人送來了麻古和冰毒,陳某和參賭人員用礦泉水瓶自製成吸毒工具的方式吸食了毒品。
  開設賭場十餘天,陳某非法獲利三萬餘元。  (原標題:輸錢不甘開賭場 十餘天獲利三萬餘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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